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,部分机构如“阿里缘宝”、“财付宝”、“易付宝”在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,擅自开展支付业务,已构成违规行为。根据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规,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支付业务,包括资金收付、结算、电子支付等服务。相关机构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,并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。广大用户和相关软件开发方应提高警惕,选择合规的支付服务提供商,避免因合作或使用违规服务而产生法律和经济风险。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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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2-02 16:08:08